香港:发言人就民主运动人士被判刑发表的声明

17.04.2021

十名知名民主人士因为以和平方式参与示威活动,今天(4月16日)在香港在两宗案件中分别被判刑。被判刑者包括李柱铭(Martin Lee)、何俊仁(Albert Ho)、黎智英(Jimmy Lai)、吴霭仪(Margaret Ng)、何秀兰(Cyd Ho)、李卓人(Lee Cheuk-yan)、梁国雄(Leung Kwok-hung)、区诺轩(Au Nok-hin)、梁耀忠(Leung Yiu-chung)及杨森(Yeung Sum)。他们的刑期由8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5人的缓刑期为8至12个月。这是继4月13日黄之锋(Joshua Wong)和古思尧(Sze-yiu Koo)被判刑后所作出的最新判决。
 
部分人士在行使受保护的公民权利时,因非暴力行为而被长期监禁,进一步暴露香港的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受到侵蚀。行使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必须得到确保,如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
 
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破坏了信任,并影响了欧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