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四十次欧中人权对话在布鲁塞尔进行
6月13日,欧洲联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布鲁塞尔进行了第四十次欧中人权对话。在对话之前,双方于6月11日对南蒂罗尔(意大利)进行了实地考察。
欧盟与中国就各自近期的人权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事项议题广泛,包括基本自由,劳工权利,司法独立,经济与社会权利以及多边论坛中与人权有关的活动等。
欧盟对于中国当前基本自由持续恶化再次表达严重关切。这些关切包括对于言论自由、宗教和信仰自由、和平集会自由以及享有平等和非歧视自由的持续限制。欧盟再次呼吁关注法治的侵蚀、正当程序权利的侵犯以及司法独立的缺乏。欧盟还对劳工权利,强迫劳动和劳工转移项目表达了关切。
欧盟强调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性,敦促中国终止任意拘留、强迫失踪、酷刑和虐待等做法。欧盟重申坚决反对任何情况下的死刑,并敦促中国暂停执行死刑并提供关于死刑执行情况的透明数据。
欧盟对中国宗教、民族及语言少数群体的脆弱处境表示关切。欧盟强调,宗教领袖的遴选应不受政府干预并应符合宗教规范,包括达赖喇嘛的续任问题。欧盟呼吁中国就十一世班禅喇嘛的强迫失踪事件提供透明可靠的信息,迄今其已失踪30年。
欧盟还提出,中国日益频繁地使用跨国镇压手段来压制和控制中国海外侨民。
欧盟提到了数个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呼吁立即释放那些仅因和平行使人权而被拘留的人士。此外,欧盟还提出了改善如下人士的处境和条件的要求,包括允许他们与家人获得联系:
- 欧盟公民桂民海。
- 维吾尔族人士:包括萨哈罗夫奖获得者伊力哈木·土赫提 (Ilham Tohti),医生古丽先·阿巴斯 (Gulshan Abbas),民族学学者热依拉·达吾提(Rahile Davut)以及维吾尔族活动人士胡史塔尔·艾沙(Hushtar Isa)和亚尔坤·艾沙 (Yalkun Isa)。
- 藏族活动人士,作家和宗教领袖,包括果·喜饶嘉措(Go Sherab Gyatso),扎西多杰·安雅·森格拉(Tashi Dorje Anya Sengra),宗贡·次仁 (Tsongon Tsering),珠扎(Drugdra),洛桑·克珠(Lobsang Khedrub)和洛桑·格非(Lobsang Gephel)。
- 因促进和保障人权而被剥夺自由的人权捍卫者和律师:丁家喜,许志永,余文生。余文生妻子许艳在获释后仍被施以监视和出行禁令。欧盟还提到了高智晟的案件。
- 因行使言论自由而被拘押或剥夺自由的人士:公民记者黄雪琴和张展。
欧盟对香港国家安全法被压制性使用表示关切,该法持续损害人权和基本自由。欧盟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英国公民、媒体企业家黎智英(Jimmy Lai)以及律师、人权捍卫者邹幸彤(Chow Hang-tung)。
欧盟强调,据可靠信息显示,中国公民在参与公民社会活动(包括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两性人相关活动)时受到恐吓,警方还对其进行监视并威胁以职业报复的方式阻止其合法参与此类活动。欧盟注意到中国近期根据《禁止酷刑公约》第19条提交了第六次定期报告。欧盟进一步敦促中国履行向所有相关联合国条约机构提交报告的义务,配合国际劳工组织全面进入中国进行检查,并为所有联合国特别程序的访问提供便利。
对话期间,欧盟就中国取得的发展成果表示了肯定,同时邀请中国在推进发展和扶贫工作中更加注重以人权为本的理念。
在多边领域,双方重申了对《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并就国际论坛活动交换了意见。欧盟重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理必须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享有同等重視,并补充指出,发展不能被视为实现人权的先决条件。
此次对南蒂罗尔 (South Tyrol)的实地考察为双方就保护少数群体权利和保护文化特性(包括通过多语言教育)进行公开交流提供了一个开放交流的平台。
此次对话由欧洲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司副司长保拉·潘帕洛尼(Paola Pampaloni)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申博共同主持。欧盟成员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此次对话。
欧盟基本权利署署长西尔帕·劳蒂奥 (Sirpa Rautio)介绍了欧盟的人权状况。
欧盟和中国同意继续开展交流,以便在2026年在中国举行下一轮人权对话。